夏季时令水果荔枝、李、桃等水果陆续上市,荔枝降价超两成
大洋网讯 5月9日,广州江南果菜市场发布最新一期(5月2日-5月8日)价格指数点评,受天气影响,本期蔬菜供应量略微下降,而蔬菜价格出现小幅上涨。水果方面,夏季时令水果荔枝、李、桃等水果陆续上市,进口啤梨、进口龙眼、荔枝等价格下跌,其中荔枝价格为18.46元/公斤,周环比下跌超2成。
本期蔬菜综合日均价为3.94元/公斤,较上期上升0.48%,而日均成交量达728.7万公斤,环比下跌1.61%,其中本地蔬菜成交量38.79万公斤,环比下跌5.24%;外地蔬菜成交量689.91万公斤,环比下跌1.4%。
上周天气转凉,阴雨连绵,受天气影响,蔬菜供应量略微下降,而蔬菜价格出现小幅上涨。本期价格下跌幅度较大的蔬菜有菜心、潺菜、白萝卜,均价分别为5.07元/公斤、4.8元/公斤、0.81元/公斤,环比分别下跌27.1%、25.9%、22.2%;本期价格上升幅度较大的蔬菜有芫茜、水空心菜、白菜心,均价分别为8.14元/公斤、3.6元/公斤、3.94元/公斤,环比分别上升27.5%、24.2%、21.6%。
本期水果综合平均价为18.64元/公斤,较上期上升0.19%,而日均成交量达416.1万公斤,环比上升2.31%,其中,国产水果交易量147.43万公斤,环比上升7.54%;进口水果交易量268.67万公斤,环比下跌0.34%。
夏季时令水果荔枝、李、桃等水果陆续上市,市民踊跃购买,上周江南市场水果交易量呈上升趋势。本期价格上升幅度较大的水果有圣女果、火龙果、进口火龙果,均价分别为12.43元/公斤、8.38元/公斤、8.37元/公斤,环比分别上升25%、23.8%、23.1%。
价格下跌幅度较大的水果有进口啤梨、进口龙眼、荔枝。本期均价分别为8.33元/公斤、13.88元/公斤、18.46元/公斤,环比分别下跌33.3%、25.7%、23.2%。本期市场销售量较大的水果有进口提子、进口泰国榴莲、西瓜这三个类别的果品,总交易量分别为536.5万公斤、433万公斤、354万公斤。
在价格预测方面,广州市将迎来暴雨天气,蔬菜运输受到影响,预测蔬菜价格出现上涨,蔬菜交易量小幅下跌。夏季来临,大量新鲜时令瓜果上市,市民对水果的需求上涨,预测水果交易量上升,价格出现上涨。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刘春林

大洋网讯 暴风雨来之前的平静,今天就有点这个意思。预计明天雨势还不是太明显,后天起暴雨登场。
今天白天,韶关和清远出现了中雨局部大雨,广东其余市县阴天,出现小雨局部中雨。据气象水文监测,今天8时到16时,全省有6个镇街录得超过25毫米的大雨,其中韶关新丰县丰城街道录得全省最大雨量36毫米。
受阴雨天气影响,除肇庆和粤西沿海市县白天最高温度和昨天持平或略有降低外,广东其余大部分市县下降了2℃~6℃,最高气温分布:河源、梅州、韶关和清远的北部市县介于22℃~24℃,其余大部分市县介于24℃~27℃。汕尾海丰录得全省最高气温27.9℃。
今天早晨,广东大部分市县最低气温与昨天基本持平,最低气温分布:粤北的北部和粤东市县19℃~21℃,其余市县22℃~24℃,其中河源紫金录得全省最低气温19.3℃。广东大部分市县出现了轻雾,其中珠三角和粤北的部分市县出现了大雾,其中肇庆德庆录得全省最低能见度仅110米。
昨天夜间到今天白天,广州多云到阴天,出现了分散小雨。各区最低气温20℃ ~22℃;白天最高气温28℃ ~29℃,上升3℃ ~4℃。
昨天20时到今天17时,广州观测站录得0.1毫米降水,气温介于20.5℃~28.4℃,相对湿度65~95%,雨时能见度2.1~10公里,其余时段20~30公里。
气象台预计,5月10日-13日广东将有大范围的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降水过程;受冷空气影响,5月13日-14日全省气温下降。
广州5月10日雷阵雨转大雨。5月11日至13日将有持续性暴雨到大暴雨,局部伴有8级左右短时大风和雷电,最强降水主要出现在11日到12日。
广东具体预报如下:
5月10日,粤西、珠江三角洲中北部市县和韶关、清远、河源(雷)阵雨转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市县多云有(雷)阵雨,局部大雨;部分市县早晚有(轻)雾。
5月11日-12日,我省大部分市县有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雷州半岛有大雨,局部暴雨。
5月13日,珠江三角洲、粤东市县和河源、梅州有暴雨局部大暴雨;粤西市县有大雨到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冷空气影响,全省气温下降。
5月14日,中北部市县雨势明显减弱,南部沿海市县有中到大雨。最低气温:北部市县14℃~16℃,其余市县16℃~20℃。
广州具体预报如下:
5月10日:雷阵雨转大雨,23~27℃;
5月11-12日: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23~26℃;
5月13日:暴雨局部大暴雨,22~25℃;
5月14日:阴天,有大雨,20~23℃。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卡斯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
近日,广州发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参保范围扩展到就业地在广州的“新广州人”,并为港澳台居民开通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双通道。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居民可通过延缴制度通道以满足年限要求。
作为一部民生法律,《办法》将直面全市1400多万参保群众和近2000万常住人口,承托起他们“病有所医,病有良医”的根本诉求。
参保范围扩展到就业地在广州的“新广州人”
《办法》一大亮点是,参保范围扩展到就业地在广州的“新广州人”。
《办法》将“本市户籍”改为“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取消了广州户籍的限制,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打开了制度通道,还调整了以前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增加《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中途参保的人群范围;在补缴处理时,按照有利于参保人的价值取向补付医保待遇。
具体而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如下:
1.失业保险关系在本市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在本市领取伤残津贴、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包括保留劳动关系和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本市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业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依法获得相关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并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外国人,按照本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如下: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小学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
2.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本市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在广州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办法》将广州原职工重大疾病和补充医疗保险合并成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均无需另行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费用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列支,并维持现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待遇。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对于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同时符合规定的条件,经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准后,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起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本市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具有广州户籍,年满五十岁的男性、年满四十岁的女性失业后再就业并在新单位退休的人员,退休时应当由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参照前款规定资助缴纳。
为何要重新起草?
于2015年7月1日实行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令第123号,下称“123号令”)为广州医疗保险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施行以来,规范了广州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满足参保职工和居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为推进广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
但近年来,医疗保障领域自上而下大幅度改革,改革文件不断出台。作为一部七年前施行的政府规章,123号令与国家、省改革要求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已不相适应。
特别是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以下简称省《通知》)印发实施,要求各地市于2022年7月1日贯彻执行,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据此调整完善政策,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省《通知》与123号令有具体条款直接冲突,如不采取立法措施,2022年7月1日后,将面临执行规章规定和贯彻改革要求的两难困境。
广州市医保局经认真评估,认为当前国家和省的医疗保障制度已初步定型,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保管理服务等已有基本制度安排,预计将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立法时机已经较为成熟。
因此,该局决定采取废旧立新的立法技术,制定新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同步废止123号令。
【记者】吴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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