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共建广州南沙地大滨海研究院 培养高层次海洋人才
6月2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以下简称“地大”)共建广州南沙地大滨海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合作协议签约活动在南沙举行。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卢一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王焰新等出席签约活动。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党工委副书记谢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副校长刘勇胜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研究院将设立海洋微藻种质中心、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广州中心、海洋珠宝产业实验中心等平台,围绕海洋强国建设战略部署,集聚高质量人才团队资源,着力构建海洋科学研究新发展格局。研究院将面向海洋科技前沿、面向海洋产学研合作等,着力突破学科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大力汇聚国内外科创资源要素,充分发挥海洋科学的多学科交叉平台的综合性优势,打造高水平涉海研究队伍,培养高层次海洋人才,服务海洋产业链条,建设海洋领域国际合作创新新高地。
卢一先表示,南沙依海而生、因海而兴,已建成中国第二大集装箱枢纽港,形成以中船龙穴造船基地为核心的全国三大修造船基地之一。南沙聚焦深海深空深地前沿领域,汇聚了中科院南海海洋所、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重大科创平台,布局建设冷泉生态系统、海洋极端科考设施等世界级海洋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打造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蓝色引擎”。
卢一先表示,南沙将依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雄厚的海洋领域科研实力,持续增强海洋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广州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南沙将为地大提供成果转移转化等全方位支持,携手打造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产学研一体化生动示范,共同服务我国海洋强国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王焰新表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近年来大力发展涉海学科,构建了“本-硕-博”完整的涉海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在南沙建设研究院,既是学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的重要现实机遇,也是学校高质量发展涉海学科的重要历史机遇。地大将以创新发展作为核心动力,在推动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壮大新兴海洋产业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学校在海洋地质、海洋生物等领域的学科人才优势,建好建强研究院,为南沙海洋科技创新核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贡献。

6月1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南沙区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签约授牌活动在南沙区行政中心举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王左丹、副校长黄慕雄,南沙区委副书记、区长董可,副区长欧阳健华,区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侯静敏出席活动。
据介绍,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前身为广东教育学院,是广东省著名师范类本科高校,学校以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己任,教师教育特色明显,目前是教育部校长领航工程基地、教育部教师国培计划基地。广东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省级机构设在该校,中小学教师培训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影响。近年来,学校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学校等模式,推进地方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根据签约协议,双方将合作共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区实验小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区东湾小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区麒麟小学等公办中小学,充分发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的指导、引领和辐射作用,按照“高校牵头、名校协同、目标导向、研究驱动、项目带动、结果评估”的整体思路,在学校管理、质量提升及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合作办学学校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据了解,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将向4所学校委派校长或教学副校长,并通过定期派遣学科名师工作团队、建立师范生实习基地、设立重大项目研究基地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新课程改革与教师发展中心等方式,充分发挥省内知名高校优质教育资源优势,激发合作办学学校办学活力。本次签约既是南沙优质教育资源的有力扩充,也标志着南沙在探索新的办学机制之路上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6月6日,“广州南沙新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举行。南沙立足新发展阶段,对原“1+1+10+N”产业政策进行了再评估、再整合、再提升,针对企业发展最关切的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推出以“共性核心政策+特色专项政策”为主要框架的升级版区域产业政策体系。据介绍,该体系是国家级新区里面首个“四链”融合的政策文件。初步测算,未来五年,南沙预计将投入超过200亿元分层次、全周期地精准支持企业以及人才发展,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南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敏表示,“四链”融合政策体系与南沙区此前出台的“1+1+10+N”产业政策体系实现了有效衔接,“原政策未兑现完毕的奖励项目可继续兑现、已落户企业可按原政策申请扶持奖励,最大限度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坚定企业在南沙扎根发展的信心。”
“四链”融合政策体系包括两个主要板块。一是共性核心政策。即对现有政策要素进行梳理,筛选出实施率高、对企业经营发展较为关键的共性条款,聚焦企业经营、市场拓展、研发创新、资本融通、人才培育等核心环节,提出精简通用的政策支持条款。二是特色专项政策。即结合重点产业领域、重大功能平台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发展需求,在共性核心政策之外,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平台机构、高精尖人才团队提出最具特色、最有竞争力的条款,形成若干专项政策。比如,南沙前段时间推出的“独角兽‘黄金牧场’九条”、“科技创新十条”等,以及即将出台的“元宇宙九条”等专项政策。
政策体系以“共性核心政策”保障体系的基本盘稳定,“特色专项政策”则为助推产业发展预留了“接口”,既兼顾了政策的稳定与企业、人才的预期,又增强了政策的动态迭代效能。
“四链”融合政策将从企业经营、市场拓展、技术创新、资本融通、人才培育、政府服务等方面推出30条极具竞争力的政策措施。
在创新链方面,将从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培养孵化等全过程给予企业扶持,对新型研发机构补助最高1亿元;研发投入奖励最高1000万元;应用推广奖励单项最高500万元;孵化载体奖励最高300万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的标准提高至最高1000万元。
在产业链方面,将从龙头企业奖励、落户、经营贡献、固定资产投资、提升能级、办公用房、高成长企业扶持、推介交流、上级资金配套、产业联动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除保持现行政策中奖励标准较高的条款外,如最高2000万元提升能级奖励、最高2000万元推介交流经费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项目引荐奖励、最高500万元上级资金配套奖励、最高10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奖励,还在落户、经营贡献、高成长企业扶持、产业联动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了力度。其中,落户奖最高3000万元;经营贡献奖最高100%区级经济贡献奖励;高成长企业扶持最高500万元;产业联动奖励最高300万元。
在资金链方面,将从股权投资、贷款及贴息、企业上市、并购、跨境贸易投资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为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南沙成立总规模5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给予企业股权投资支持;对投资区内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同时,设立最高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区内合作的银行提供最高3000万元信用贷款;对企业给予累计最高300万元贷款贴息支持。另外,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南沙将企业上市奖励的标准提高到最高1300万元,并新增最高300万元的企业并购奖励。
在人才链方面,将从高层次人才奖励及团队、产业人才、人才引进等3方面设定扶持模块。为激活人才链,我们对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奖励最高1亿元;给予高层次人才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各类人才最高给予个人经济贡献100%的奖励;博士后综合资助最高75万元,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12万元;港澳青年奖励最高100万元。
此外,“四链”融合政策文件还将从用地支持、办理落户、员工安居、交通出行、项目审批、企业挂点服务、市场推广、人才一站式服务等方面给予企业和人才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在启运港退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国际航运保险税收优惠、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方面与上级政策充分联动,实现效应叠加。
2017年南沙区发布了“1+1+10+N”产业政策,南沙已累计投入超150亿元支持企业和人才发展,加快推动构建了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而“四链”融合政策出台后,据初步测算,未来五年,南沙将投入超过200亿元分层次、全周期地精准支持企业以及人才发展,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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